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文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县政府办公室系统文秘工作人员15名。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两年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试用期人员不定等次的除外);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