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具体联系方式附后)发送简历等材料报名,简历内须包含本人出生年月、高中以后教育经历、工作实践经历、业绩成果概况、家庭婚姻情况等基本信息。 (二)广泛收集和及时处理应聘信息 在学校招聘宣传的基础上,各招聘单位要积极收集985、211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对口学科专业的毕业生信息,多向选择所需人才,直接对接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学科专业毕业生;要安排专人做好应聘人员信息的梳理和分析工作(包括通过现场和网络投递的简历材料),招聘邮箱须及时整理,做好应聘材料留存,确保邮箱查收邮件及时通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与各招聘单位负责完成。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认真遴选拟考核人员,填写《黄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在人事处网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栏下载,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均须通知其参加考核),报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制定考核方案。应聘同一专业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拟通知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量紧缺专业硕士或博士、教授岗位如达不到3:1,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组织考核。 (四)考核方案制定及考核通知 1、考核方案 各招聘单位根据专业、岗位等特点制定考核方案,并将考核方案于考核工作实施前7个工作日上交人事处、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审核。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成绩计算方式、拟通知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等内容,考核方案模版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2、考核方式 考核由笔试(可增加技能测试等考核环节)、综合面试(可增加试讲、说课等考核环节)两个模块组成。教学人员招聘综合面试模块须进行试讲,试讲后立即进行面试。紧缺专业博士、教授招聘笔试模块考核内容可进行简化。 2、考核时间 各岗位招聘考核须集中进行,具体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人事处共同研究确定。首次考核的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3月14日。首次考核如未完成招聘计划,招聘单位须按程序继续组织招聘。 3、考核通知 专业测试实施方案经学校批准后,人事处负责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将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内容范围等相关内容告知应聘人员。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1、笔试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笔试、阅卷、评分。笔试试题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命制。学校纪委负责相关监督、保密工作。笔试监考人员每个考场2人;阅卷、评分人员须2人以上,并在答卷上签名。 2、综合面试 (1)考核专家组 综合面试须设立考核专家组(成员7人以上),考核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组长由人事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招聘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校内专家、校外专家、招聘单位领导、人事处领导等人员组成(教学人员招聘须邀请教务处领导参加,其中校外专家原则上须达到考核专家人数的一半)。考核组专家由人事处与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2)考核方式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应聘人员综合面试顺序根据抽签决定。综合面试成绩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应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4、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两个模块合成确定,各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笔试模块增设技能测试等其它考核环节,则笔试成绩占50%,其它考核环节占50%,合成得出笔试总成绩。如综合面试模块增设试讲等其它考核环节,其它考核环节须在面试前一并进行,不再单独划分比例测算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由考核专家结合面试与其它考核环节情况一并给出。根据岗位特点,经学校批准,可在制定考核方案时调整上述成绩合成计算比例。 5、成绩提交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列,提出考核及聘用意见,按要求填写《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表》、《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成绩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招聘单位须在考核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所有笔试、试讲等考核材料、《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表》(来校参加考核人员1人1份)、《黄山学院人员聘用考核成绩表》报送至人事处。 6、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纪委工作人员须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2)考核实施前招聘单位须对考核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保密、纪律教育,以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测试水平,增强公正性。 (六)确定拟聘人选 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及综合素质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七)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 体检、心理测试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须参加心理测试。在接到体检通知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可取消其拟聘资格,根据缺额,经学校批准后可参照考核最终成绩、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体检情况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填写《黄山学院人才引进综合考察表》(人事处网站下载),报送至人事处。 (八)公示 人事处将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处或者纪委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及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约聘用 学校与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心理测试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合同,具体视情况而定),拟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或合同),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教授、博士、硕士副教授等紧缺人才纳入编内引进计划聘用,其他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属编内引进计划的聘用人员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予以编内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教授、博士、硕士副教授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十年,硕士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五年。人事代理聘用人员首聘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辅导员为四年)。对以上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