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编外书记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书记员30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6日至1998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亳州市谯城区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编外书记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或资格条件; (五)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书记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