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淮南军分区后勤部(淮府办秘〔2015〕185号)文件,现将2015年淮南市各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 经淮南军分区核准,2015年淮南市各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职工22名(详见附表)《2015年淮南市各区人武部公开招聘职工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淮南市本地区户籍(不含凤台县);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条件”中“32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六)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是指毕业后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工作时间。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