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新汴河景区执法分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新汴河景区执法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如“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