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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3)

时间:2016-01-06 17:3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安徽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资格审核各市联系电话: 考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0551

安徽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资格审核各市联系电话:

考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0551-62838906
0551-62838909
0551-62838910
0551-62838912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吉和南路188号三楼)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0552-4041933
0552-4041620
0552-4041864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招生办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0554-6651605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8324511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洪山路46号)
0561-3880448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义安北路42号市教育局一楼)
0562-2832672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人民路366号)
0556-5514757
黄山市 黄山市教育一楼 0559-2542784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6
0550-2177877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0558-2197288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0557-3929687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梅山北路皋城中学校内)
0564-3341901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0558-5125217
0558-5125181
池州市 池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1606室)
0566-2317832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0563-2518643
0563-2518640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每人每科70元。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16年1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于3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39。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月6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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