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是宣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技术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的监督检验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批准面向社会招聘9名编外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或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检验检测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专业要求、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检验检测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全日制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等相关证明); (三)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如具有工程师职称或硕士学位,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2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登高作业不适应症(如恐高症、癫痫等); (五)符合招聘职位对应的专业要求; (六)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能够满足常年出差或派驻在宣城市所辖郎溪、广德、宁国、泾县、绩溪、旌德等6县(市)工作之需要。 三、聘用形式:通过人才代理形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办理五险一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