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办法 (一)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考场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公示。 九、体检与考核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同一职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按照《亳州市华佗中医院招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合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执行,并购买“五险一金”,户籍不在谯城区内的提供住宿。 (四)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谯城区纪检监察部门、谯城区卫计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112623。 十二、未尽事宜,详见医院网站,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亳州市华佗中医院。 有意向者即日起可到亳州市华佗中医院人事科或通过287204586@QQ.com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投递简历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5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亳州市华佗中医院 2016年2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