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6年3月7——9日 地点:市公积金中心机关党委办公室。 七、招聘与考试 (一)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结构化面试,各招聘岗位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合格后,依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进行资格政审。由聘用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考察证明和材料。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 (五)公示。对通过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的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7天。 八、聘用与管理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聘用的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照合同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内聘用人员管理政策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