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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省胸科医院人才引进公告及考核实施方案(2)

时间:2016-02-16 09:1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五、考察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省胸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五、考察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省胸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省胸科医院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卫计委及省胸科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计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省卫计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胸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省卫计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3615311安徽省胸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1-62998081 安徽省卫计委纪检监察室;

  0551-62998020 安徽省卫计委人事处

  2016年1月11日

  附表:安徽省胸科医院2016年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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