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咨询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所有。有关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人事处或应聘学院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1688号 邮编:230601 联系部门:合肥师范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551-63823865 联系人:张老师 应聘邮箱:rsc@ hfnu.edu.cn 附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