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无为县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无为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巡逻防暴大队辅警,主要协助公安民警从事治安巡逻辅助工作。计划招聘50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198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 (三)体型端正,无重大疾病史;身高1.70米以上;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条件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无为县常住户口,且能自行解决居住场所; (六)会操作电脑及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四)有纹身的; (五)曾因违反辅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本人自愿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17年1月25日—2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15,前往无为县公安局四楼政工监督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县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试用期为 1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正式上岗。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办理五险)。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应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报名咨询电话:6615427、6610110(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监督举报电话:6612085(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无为县公安局 2017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