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充实基层扶贫人员队伍,同时为我区培养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专职扶贫人员200名,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报考条件 招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2017年7月底前毕业)、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招募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