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选调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1、选调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2名,详见《金寨县2017年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2、选调对象: 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3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4)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二、报 名 1、时 间: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2月28日至3月3日。 2、地 点: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 3、要 求: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 (1)报名人员须填写《金寨县2016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处报名。 (3)报名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笔试费45元/人科、面试费80元/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因选调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