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为22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7年2月23日起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www.chizhou.gov.cn)、池州先锋网(chizhou.ahxf.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艾瑞指南网(www.arzn.com)等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