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财经商贸大类、法律实务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黄山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个人信息的提交 1、报名地点设在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府大楼609室) 联系电话:0559-2596295,联系人:汪家晟;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7日(工作日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考者应如实提交以下个人信息: ①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 ③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机关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如为现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者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于报名截止日后五个工作日登陆“中国·屯溪”网查询。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时政、财政、税务、会计、法律相关基础知识合并试卷。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聘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屯溪区市场监管局现有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七、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均可在 “中国·屯溪”网查询。 八、本公告由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