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公共科目,总分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5:1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 (二)面试内容 本次面试根据岗位特点,设置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人员携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各按50%确定。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考试工作由灵璧县扶贫办组织实施。 八、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依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灵璧县扶贫办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1次。 经公示无异议的,扶贫办与应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月工资1800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及考核成绩确定是否续聘。三年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可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务咨询电话:0557-6039702 纪律监督电话:0557-6039863 灵璧县扶贫办 2017年3月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