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六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办发〔2013〕12号),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六编办〔2013〕35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员额管理聘用人员招聘及劳动合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6〕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六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公开招聘员额内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统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公安特警辅警(本岗位适应男性); (二)岗位职责:协助民警进行治安巡逻防控及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的警务支援工作;协助民警接处警、抢险救灾等服务群众工作; (三)招聘人数:辅警9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市(含各县区)范围内招录; (二)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条件:热爱公安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体型、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裸眼视力4.5以上; (四)年龄条件:年龄在20周岁至26周岁(1991年3 月17日以后出生至1997年3月17日以前出生),具有特殊专业技能或与特警职能相近的特种部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并优先录用; (五)学历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参照武警部队军事化管理,能坚持和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值班驻勤。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