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规定,经批准同意,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安徽省内各级人民法院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工作职务(应通过省高院初任法官审核),现仍在法院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 参加选调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法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5.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反映,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6. 身体健康; 7. 符合法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1.尚在试用期;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