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黄山学院2017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等文件的通知》(校党发〔2016〕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各学院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8名(4男4女)。 三、招聘条件 (一)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硕士研究生起点学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思政教育等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热爱并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精力充沛,性格开朗,能胜任本职工作,符合相关体检与测试标准。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以人事代理方式予以聘用,首聘期限(服务期限)为四年。基本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二)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中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学校支付,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代扣代缴。 (三)人事关系、档案由黄山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