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不含我县在编教师)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1、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人员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40人。详细岗位见附件《肥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