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阳县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公开招聘职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计划为13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7年4月7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hzpta.gov.cn)、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ahqy.gov.cn/)、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等媒体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幼儿教师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职高教师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计划表年龄条件中的 “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