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选聘人员经录用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按照每门学科录用人员的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确认学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录用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录用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2、本次选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选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不入事业编制,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5、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中心管理。 五、其它 1、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5597672(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0551-65504469(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51-65133298(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3、网站查询: 中国·蜀山(http://www.hfss.gov.cn/) 蜀山教育体育网(http://www.hfssjt.gov.cn) 附件1:合肥市蜀山区2017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doc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4月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