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怀远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6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职位条件中所列年龄从5月1日开始计算,即30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怀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未满5年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