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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时间:2017-04-20 14:2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式分为专业测试1、2。 1、专业测试1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式分为专业测试1、2。

  1、专业测试1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专业测试2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1、2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1、2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1、2资格。

  九、合成总成绩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专业测试1、2的总成绩按3:4:3比例合成,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0.4+专业测试成绩×0.3,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初次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按《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同分,则以《综合应用能力》笔试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九、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六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考察

  考察工作在六安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十一、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六安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在2017年9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其他岗位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信息查询。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查阅。

  5、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6、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3376108、3376209

  监督电话:0564-337620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17年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公共科目类别代码;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17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的证明;

  4、关于XXX同志工作经历的证明

  以上各类表格,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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