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要求的,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含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在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七、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分顺序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排序(下同)。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一周。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由招聘单位支付。编外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阜阳市颍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请考生及时登陆颍东区政府网、阜阳市颍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查询、查阅资格复审等相关考务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区卫计委:0558-2320109 阜阳市肿瘤医院:0558-2572016 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0558-2365022 监督电话:0558-2317933(区卫计委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颍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