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确定)。 十、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示一周。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纳入单位编制管理(马鞍山市规划编制研究与地理信息中心、马鞍山市土地整治中心招聘人员纳入单位人员总量管理)手续。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在编在职人员或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人社局网、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66843(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一科) 报名咨询电话:0555-8880239(网络报名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835(市人社局监察室)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对《公告》中报考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者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附件: 3.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