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满足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现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司法辅助人员18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工作地点在马鞍山市。 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记录; 3、服从岗位调整及调换;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将不被受理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岗位1:执行辅助人员11名 本岗位报考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司法系统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毕业; 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4、此岗位需要经常加班、出差,适合男性。 岗位2:司法文员1名 本岗位报考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毕业; 3、具有较强公文写作和语言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室计算机操作软件。 岗位3:信息技术员1名 本岗位报考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3、熟练掌握计算机软、硬件维护技能。 岗位4:司法警察5名 本岗位报考条件: 1、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体校毕业人员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报考岗位4司法警察,不参加笔试,须参加体能测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5月4日至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服务大厅<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联系电话:0555-2366855。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供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现场报名。同时,报名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起)、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退伍军人报考司法警察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全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一致。凡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开考比例:本次考试的开考比例为3:1,如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将取消、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由花山区人民法院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考生材料不全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16日10:00后登录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均需使用。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岗位1执行辅助人员笔试内容为法律、时事政治知识等; 岗位2司法文员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新闻宣传、基本法律知识等; 岗位3信息技术员笔试内容为计算机专业知识。 2.试卷分值100分,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五)体能测试 报考岗位4司法警察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跑步1000米、一分钟俯卧撑、4*10米折返跑。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1.报考岗位1、岗位2、岗位3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岗位4司法警察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4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3.报考岗位1、岗位2、岗位3的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4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招录计划人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http://www.masrc.com.cn/)予以公告。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共做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选在马鞍山人才网、花山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作为招聘人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区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55-2366855(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555-2370212(花山区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