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潜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双向选择、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对象 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皖南医学院、蚌埠医学院等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 详见《潜山县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乐于奉献;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2、学历条件见附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 ④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⑥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