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总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公告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四)专业测试成绩评定及计算。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其中主考官一名)现场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即为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不予聘用。专业测试成绩于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五)专业测试时间及信息查询。专业测试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程序与规则、专业测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九、体检、考察 (一)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以《专业课》、《教育学》、《心理学》成绩高低排序(递补、择校参照此办法)。 (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三)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择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县监察局监督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在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十二、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50- 561233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