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幼儿园教师和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7年全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34名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30名、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4名)。为保障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全椒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招聘工作,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保密局负责招聘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全椒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审查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和学历、专业等条件: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职教中心教师岗位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专业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3)具备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县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