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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庆怀宁县乡镇卫生院绿色通道形式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时间:2017-06-02 20:1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规定,现就怀宁县2017年度乡镇卫生院绿色通道形式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县政府批准,怀宁县2017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45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n.gov.cn/)、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hnrsj.gov.cn/)、怀宁县卫计委网(http://www.ahhnwjw.gov.cn/)、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怀宁县2017年度乡镇卫生院绿色通道形式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6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在怀宁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形式招聘,中心卫生院引进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一般乡镇卫生院引进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才的,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县卫计委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须填写《怀宁县2017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照片3张。

  报名人员是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5、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人社、监察部门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6、面试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7、面试通知书领取:6月23日—2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9:00

  2、面试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通知。

  3、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面试时间均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堂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4、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5、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面试人员每人须缴纳面试费80元。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县卫计委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由县卫计委组织实施,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递补各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现场抽签予以确定。

  3、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7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怀宁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县卫计委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6-4633730(县卫计委)

  监督电话:0556-4611225(县监察局)

  附件:怀宁县2017年度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怀宁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卫计委代章)

  2017年6月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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