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要求,根据安徽建工技师学院用人计划和教学安排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委托安徽省环安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作人员12名,详见《安徽建工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一览表》(见附件1)列出的招聘条件; (六)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六)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七)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八)现役军人; (九)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十)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