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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亳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17-06-07 21:3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为加强我区安保工作,充实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进一步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亳州经济开发区警务辅助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八名辅助人员(大专及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安保工作,充实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进一步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亳州经济开发区警务辅助人员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八名辅助人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招聘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治安警务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4、具有本市户口;

  5、男性,年龄18-28周岁(1989年6月5日——1999年6月5日之间出生,含当天);

  6、五官端正;

  7、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十七名辅助人员(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招聘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治安警务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条件;

  4、具有本市户口;

  5、男性,年龄18-28周岁(1989年6月5日——1999年6月5日之间出生,含当天);

  6、五官端正;

  7、退伍军人,取得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经开区公安分局3006室。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2017年亳州经开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出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证(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推荐表,高中毕业生提供高中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身份、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查。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各岗位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体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警察录用体能测试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入围比例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总成绩后,按照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体检

  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审查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

  政审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招聘人员的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公示3天。

  八、聘用

  一经聘用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内被聘用人员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因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被解聘的除外)。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者,予以辞退。

  九、工资待遇

  本次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月基本工资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保险费用部分),绩效工资800元/月,办理五险。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发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亳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599689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0一七年六月五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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