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村级服务能力,提高为民便民服务效率,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乐土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招聘村级扶贫专干1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乐土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扶贫专干1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和居住地在本县辖区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岗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男女均可。能够运用WORD、EXCELE等常用办公软件打字、制表。 3、有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择优录取。 4、能够听从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5、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反应敏捷,善于沟通,口齿清晰。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7、能够长期坚持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4、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由乐土镇人民政府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上岗后,基础工资按照村干部副职工资标准1300元/月,加600元/月绩效工资(含养老保险金),工资调整与村干部同步。上岗后考核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每月发1300元,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聘三年,三年期满,可以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实施 1、报名地点:乐土镇组织办,联系人:尚凤梅(13956736896)。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5日。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学历、证明(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照片2张,本人填写报名表。 4、笔试:2017年7月10日(暂定,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5、笔试合格后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8-7871001 乐土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