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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肥西县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7-06-25 14:3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肥西县教师队伍建设,依据《肥西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肥西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合肥市42中学华南城分校和重组花岗初级中学教育实际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肥西县教师队伍建设,依据《肥西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肥西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合肥市42中学华南城分校和重组花岗初级中学教育实际和教学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16名、副校长1名。现就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年龄40周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具备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坊)领衔人、特级教师、校级干部中的任一项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4.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报考副校长岗位的,须担任现学校初中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

  6.在编在岗或合肥市统一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1.省特级教师;

  2.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或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奖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及以上;

  3.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4.市级名师工作室(坊)领衔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本县现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教师16名、副校长1名。具体岗位详见《肥西县2017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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