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大区域内教师流动力度,盘活人力资源,切实化解大班额和教师紧缺问题,根据教师交流、调动相关规定和部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2017年全区教师选调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岗位计划
二、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统一规范、统筹协调原则。健全选调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公开选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区在编在岗教师,且在基层工作满6年以上(即2011年8月31日前在区内基层学校任教,具体时间以人力资源局介绍信或招聘录用通知时间为准)。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六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学历资格条件。报考区实验小学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3.年龄条件:报考区三中、区实验小学相关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报考铜陵中学、顺安中学相关岗位或曾获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 4.高学段教师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立案审查的; ②近六年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等次的; ③考生任教学校(高中、初中、小学)目前已处于缺编状态; ④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