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安徽省2017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规定,现就做好我县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面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凡参加2017年高考填报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报考对象为五河县户籍,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为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且保证毕业后回本县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3)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截至招考当年8月31日,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二、面试时间 7月4日上午8:00 三、面试地点 五河教育和体育局会议室 四、面试内容 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 五、面试程序 1、各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到达面试地点候考室报到,核验考生准考证、高考成绩单,本县户籍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证件,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考生按照抽签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5、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考场。 六、评定方式 面试现场给予“合格”或“不合格”评定结论。 七、结果公示 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将在五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八、考生须知 1、考生需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并遵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加面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视作自动放弃。 2、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着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不得在侯考室及其他与面试有关场合大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不得干扰考场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工作,不得做其他与面试无关的动作。 3、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离开考场,不得与其他未参加面试考生接触,否则双方均按违纪处理。 九、确定建议名单 根据本县高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十、组织签订协议 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县教育局公布2016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并与县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五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6月28日 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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