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桐城市2017年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桐城市2017年度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2名(见附件1)。公告及招聘岗位等信息于7月4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haq.hrss.gov.cn/)、安庆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桐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tongcheng.gov.cn/)、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ongcheng.gov.cn/)、桐城市教育网(http://jyj.tongcheng.gov.cn/)、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7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1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