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7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编外聘用)4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本市居民户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爱公安警务辅助事业。 (二)年龄在18-36周岁(1981.07.10-1999.7.1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警务效能监督中心4名女性及警务保障处1名女性需要大专以上学历)。 (四)《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南楼三楼会议室(市开发区翠湖四路与华山大道交汇处)。 2、报名方法 报考者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张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报名点填表报名。 市公安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考试 考试为笔试,考试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政国情、公文处理,满分100分。为确保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如果笔试分数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分数相同,增加面试。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与公示: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选在人社网站上和公安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待遇按照铜陵市有关文件执行。 五、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市公安局 2683109 2017年7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