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本县乡镇(园区)公开选调肥西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县粮食局工作人员1名、县妇女联合会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人数共4名(详见附件1《肥西县2017年县直部门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3、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全县在编在岗录用为乡镇公务员满3年以上(包括借调到县直单位),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