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肥东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肥东县管理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63名,详情见《合肥市肥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5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相应岗位国家承认的学历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其他条件。 5、30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非应届的全日制在校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违背报考诚信原则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