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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池州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7-25 10:3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经县政府同意,蓉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蓉城镇招聘社区定岗工作人员7名; (二)蓉城镇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10名。 二、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蓉城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蓉城镇招聘社区定岗工作人员7名;

  (二)蓉城镇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10名。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公正、竟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年龄为32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区工作,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具有青阳县户籍的人员或本人(或配偶)在城区持有合法房产的人员;

  (五)蓉城镇社区现有专职网格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蓉城镇人民政府将在蓉城镇先锋在线工作站、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艾瑞指南网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并在社区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平岗路)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岗位数。

  4、对已在岗的专职网格员报考社区定岗工作人员岗位的给予笔试加2分政策,并在蓉城镇、社区公示栏向社会公示5天。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青阳县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8月24 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蓉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青阳县域及蓉城镇域基本情况、社区工作基本知识、与社区管理相关的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考生应知应会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分数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笔试(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底控制合格分数线,即最终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照先确定社区定岗工作人员,后确定社区专职网格员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现有社区专职网格员考录为社区定岗工作人员产生缺额的人数,从本次报考社区专职网格员的人员中依名次等额递补缺额人数,确定为专职网格员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蓉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蓉城镇人民政府与受聘于社区定岗工作人员、社区专职网格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青阳县财政局《关于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和蓉城镇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蓉城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蓉城镇人民政府。

  咨 询 电 话:蓉城镇街道办 0566-5031103

  监督举报电话:0566-5030572 (县人才交流中心)

  0566-5115335 (蓉城镇纪委)

  蓉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8日

  附: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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