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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淮南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时间:2017-08-15 01:5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9月1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9月1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寿县南门外宾阳大道城投大厦11楼1113室)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

  (一)笔试

  幼儿教师招聘岗位笔试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

  博物馆招聘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历史、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为12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2日内,携带相关证件等,到县人社局公务员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二)专业测试

  报考博物馆招聘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进入专业测试;报考幼儿教师招聘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专业测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博物馆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幼儿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理论及专业知识的运用情况,教育教学能力、普通话水平、专业基本功等情况。试讲教材详见《2017年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满分100分。

  为确保人员素质,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比例合成为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将陆续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出现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笔试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博物馆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故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批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十、签约聘用

  对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相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人社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554—4021171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554—4022389;县监察局:0554—402235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17年寿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2、《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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