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21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同一岗位选调计划数10名及以下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选调计划数10名以上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选调岗位计划数。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20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确定专业测试人选,其中选调岗位计划数10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选调岗位计划数10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为确保人员素质,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比例合成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将陆续在“寿县教育网”公布。 根据选调单位选调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及时在寿县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具体实施,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各递补一次)。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寿县教育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办理选调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选调单位须与选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选调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相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选调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选调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2017年寿县公开选调教师有关规定和信息,请登陆“寿县教育网”查询、查阅。 4、培训辅导。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县教育局:3121093;县人社局:4021171;县监察局: 402235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寿县公开选调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寿县教育局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