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编办《关于同意市公安局等部门聘用编外人员的批复》(池聘办〔2017〕5号),池州市检察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雇员20名,按照《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池办秘〔2016〕78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品行良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司法雇员计划为20名,不纳入编制管理,主要从事书记员岗位工作。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7年9月6日起在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chizhou.jcy.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chzpta.gov.cn)、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等网站上发布。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