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部分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总成绩并列,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十、考核 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十一、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由五河县城关镇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工资待遇每月1700元,试用期满被聘用者工资待遇按五办发[2015]4号文件以及五民[2016]28号调整文件执行,享受五险。凡被正式聘用者,必须在社区工作服务三年以上。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5022353 监督电话:0552-5021430 2017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