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经区编委会研究、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包河区卫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包河区管理的在编人员和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 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详情见《合肥市包河区卫计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备相应岗位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网上报名和资格复审阶段均须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 5、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其他要求。 “年龄条件”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校生。 (2)新录用、且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违背报考诚信原则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