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怀远县人社局、怀远县住建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公告所列年龄从10月1日开始计算,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未毕业的高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未满5年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