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丰富电视荧屏,展示凤阳对外良好形象,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电视播音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组织形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切实把形象好、品格好、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选调到县电视台担任播音主持工作。具体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传媒中心按选调公告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计划和岗位 凤阳县传媒中心(县广播电视台)选调电视播音主持人1名,男性。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工作人员(不含工勤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形象气质好、普通话标准、工作能力强,具备播音主持岗位所需的相关基本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近二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身高在1.70米以上,视力(含矫正视力)在1.0以上。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选调。 (三)加分条件 (1)在县级广播电视媒体从事播音主持工作2年以下的加3分;工作2年至5年加5分;工作5年以上加10分;在市级广播电视媒体从事播音主持工作2年以下的加5分;工作2年至5年加10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2)在县级宣传系统举办的播音主持、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三等以上奖励的,加3分;在市级宣传系统举办的播音主持、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三等以上奖励的,加5分;在省级宣传系统举办的播音主持、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三等以上奖励的,加10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以上(1)、(2)项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4日~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735941。 3、报名要求: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个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2017年凤阳县传媒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交纳面试费80元/人。 4、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相关加分证明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5、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比例不足3:1的,取消本次选调计划数。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试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形象气质、心理素质、出镜效果、普通话水平、现场主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内容及分值:现场试镜分规定稿件与自选稿件两部分,分值均为50分。其中,规定稿件以新闻类节目为主,自选稿件以综艺类节目为主。 3、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加分分值同面试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站上一并公示。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加分分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现场试镜规定稿件、自选稿件分值顺序确定,仍然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考察由县人社局、县传媒中心共同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凤阳先锋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选调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报名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考核中的各项纪律规定。若违纪违规,一经举报查实,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纪将给予严肃处理。整个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 2226681(县纪委信访室) 附件: 《2017年凤阳县传媒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凤阳县人社局 凤阳县传媒中心 2017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admin) |